关于继承权`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20 05:41:42
我朋友的父亲有两兄弟``他父亲是老大`
老二已经死了`死前也已和妻子离婚``留下一女`
母亲都是由老大照顾
问:这种情况下老二的的女儿有继承他奶奶财产的权利吗???

财产继承,首先应该确定哪些是死者的遗产?如果死者有与他人共同所有的财产时,应该先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,死者所分到的财产才属于遗产,按照法律的规定继承。其次应该看死者是否有遗嘱,有遗嘱的,应按遗嘱执行。第三,没有遗嘱的,按法定顺序继承:继承人分第一顺序(配偶、子女、父母)和第二顺序(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)。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楼主所问,法定无明文界定,参照继承顺序,可列为第二顺序继承人,如果老太太没有遗嘱,“老大”没有放弃继承权,老二的女儿就无权继承。

具体参考继承法的有关规定:

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
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规定,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,制定本法。
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。
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,包括:
(一)公民的收入;
(二)公民的房屋、储蓄和生活用品;
(三)公民的林木、牲畜和家禽;
(四)公民的文物、图书资料;
(五)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;
(六)公民的著作权、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;
(七)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。
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,依照本法规定继承。个人承包,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,按照承包合同办理。
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;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;有遗赠扶养协议的,按照协议办理。
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、受遗赠权,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。
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、受遗赠权,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,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。
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丧失继承权:
(一)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;
(二)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;
(三)遗弃被继承人的,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;
(四)伪造、篡改或者销毁遗嘱,情节严重的。
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,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。但是